杨叔宝说道:“小角马出生后必须得在十分钟之内站起来能行走,这样它们的母亲和家族才不会丢弃它,如果它十分钟内站不起来那母兽就会离开,这时候小角马死定了,秃鹫会将它啄死然后吃掉。”

“嘶,这么凶残的吗?”

“是的,秃鹫不好惹,它们可是能从胡狼和鬣狗口中夺食的狠角色。另外,你快有树荫可以享受了,这些角马要走了。”

秃鹫胆子并不小,胆子小的是角马,它们嗅觉非常灵敏,能闻到狮子、猎豹等天敌的气味也能够嗅出远方雨水的气息,角马群就靠这一手功夫来躲避天敌和寻找草场。

随着秃鹫在低空盘旋,角马群开始躁动不安,它们嗅到了秃鹫身上的腐臭味道,这股气味跟胡狼、鬣狗等天敌的体味相近,为了躲避天敌它们很快会离开这里。

阳光暴晒之下,雌兽终于生出了一只小角马,一头秃鹫从空中落了下来,就落在距离幼兽不足十米的距离上等待狩猎。

小角马出生后开始挣扎,努力的想要站起来。

雌兽围绕着它慢慢的转圈,一边转一边伸出舌头舔它身上的毛。

麦森津津有味地问道:“这是在干什么?”

杨叔宝说道:“你是南非人你不知道这种事?它在舔掉幼兽身上的羊水,一是为了干燥幼兽体毛二是舔掉羊水味道,避免吸引天敌去注意到幼兽。”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小兽挣扎了一会没力气了,然后趴在地上不动弹。

杨叔宝倒吸一口凉气道:“这小角马废了!”

看到小角马不再挣扎,母兽直接离开了,毫不留念。

等到同伴归来,角马群在唯一雄兽的带领下准备迁徙躲避天敌。

好几只秃鹫先后落了下来,小角马在天性驱使下又挣扎起来,它后腿能站起来,两条前腿却总是蜷缩在一起,所以只能用后腿撑着身体撅起屁股做老汉推车的样子。

母兽看到它起身就扭头回来看,发现它只会推车不能完全起身后便又扭转头去随着同族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