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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中藏有史书上美誉价值十二城的匕首“神符”,只有一丝机会,连杀只鸡都不忍心的她会毫不犹豫割下徐凤年的脑袋,可是,她眼角余光瞥见了一名身穿便服的中年男人,不得不强忍下搏命的冲动。

男子而立之年,身高九尺,相貌雄毅,面如冠玉,玉树临风,常年眯眼,昏昏欲睡一般,他便是北凉王六位义子中的“左熊”袁左宗,白马银枪,在战场上未逢敌手,是整个王朝军中绝对可排前三甲的高手,甚至有人说他离十大高手境界也只差一线。对上这尊习惯了拿人头颅当酒碗的杀神,姜泥丝毫不敢轻举妄动。

徐凤年未游历前很无耻地说过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杀我,第二次杀不掉我,我就杀你。

很可惜那一年,初长成的她学人描了胭脂穿了华服勾引他,好不容易骗上了床,亲热时一刀刺下,却只是刺了他肩头一下,入骨,却不致命,这个家伙只是甩了她一耳光,穿衣起床后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下次你就没这么好的命了,别再浪费了”。

“殿下,殿下,我终于见到殿下了,三年来小的可是茶不思饭不想啊。”

一个装束富贵的胖子连奔带跑准确说是连滚带爬冲杀过来,脸上还挂着货真价实的鼻涕眼泪,无赖得很。

姜泥一脸不输面对徐凤年的厌恶。而贴身保护世子的袁左宗则撇过头,不屑一顾,眼中充满浓重的不齿。

这位臃肿如猪的胖子既然能够穿过重重森严守护,来到徐凤年身前,身份当然不俗,事实上他与北凉军第一猛人“左熊”一样,都是大柱国的义子,姓褚名禄山,是三犬中的鹰犬。

徐凤年那只共患难了三年的“三百六十羽虫最神骏者”雪白矛隼就是这个胖子给调教出来的,比养媳妇养儿子还用心。

此人在北凉军口碑一直极差,为人口蜜腹剑,好色如命,世子徐凤年头回逛青楼就是他领的路,总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裳,前些年每隔几天就怂恿着徐凤年把他的美妾给睡了,还真是剑走偏锋的忠心耿耿苍天可鉴。

“茶不思饭不想?褚胖子,怎么看上去可是胖了几十斤啊?”徐凤年冷笑道,勒住死胖子的脖子。

被掐着脖子的胖子涨红着脸委屈叫嚷道:“殿下,瘦了,都瘦了一圈了!殿下若不信,小的马上去称,重了一斤就切下一斤肉,重十斤切十斤!”

徐凤年松开脖子,拍打着褚禄山的肥颤颤脸颊,笑道:“果然好兄弟。”

如今窃据千牛龙武将军从三品高位的褚胖子被人肆意拍打脸颊,从三品,只要不是那些流于表面头衔的散官,放在任何州郡,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官了,何况是手持三千精兵虎符的千牛龙武将军,可这胖子非但不觉得耻辱,反而一脸荣幸至极的表情。

凑过硕大如猪头的脑袋,嘿嘿道:“殿下,我新纳了一房美妾,细皮嫩肉得紧,一捏都能捏出水来,还没敢享用,就是专门为殿下留着的,殿下是否抽空大驾光临,先喝点酒,听点小曲儿,然后?”

徐凤年点头道:“好说好说。”

两人相视一笑,要多奸诈有多奸诈,古语狼狈为奸,大体就是说这对祸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