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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

女人?

主要是他喜欢的吧。

那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呢?

他想想啊。

好看,爱笑,笑起来很阳光,个子高一点,会唱歌,歌要唱的很好听,会跳舞……

等等。

这个形象怎么越来越像某个久远到不能再久远他碰到的那个渣男?

简直是冤魂不散。

唐宋脸色一下子拉了下来。

妈了个蛋。

这时候想起袁明清,扫兴,连谈恋爱的心情都没有了。

万一他跟恋爱对象啥啥啥的时候,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袁明清那蠢货的脸,他一定会软。

结论就是,他在三十二岁生日这天,依旧提不起恋爱的劲头。

所以说两人用舌头狂甩对方的浪漫点和甜蜜点在哪里?

在哪里?!

唐宋万万没想到,还会有重新遇见袁明清的那天。

他承认从实验室辞职以后,他会跑来当经纪人,除了那足够优渥的月薪外,确实有一种“同样在这个圈子里要报复会比较容易”的想法,然而转眼七年过去,时过境迁,他早没想法了。

实验室工作三年,经纪人七年,他都三十二岁了,什么恩怨,什么旧恨……都特码不想记起来了。

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赶快忘记袁明清,就像是重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可惜,现实总是打他嘴巴。

这不是,好不容易带林路上个综艺,居然碰见了袁明清!

说好的不录户外综艺呢,不录户外真人秀呢?

打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