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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浮白的声音低下去,把他们带回三十多年前。

“我还记得,那是我去绍兴找一种着名的酒,叫女儿红,人家说,旧日富家生女,必埋一坛花雕,等成亲之日再挖出来宴席。”

“是,是有这么一回事。”

“你比我抢先一步,我请你割爱,你说,请我喝酒。”苏浮白喃喃道,“我俩就在别人家里喝到不省人事。”

裴瑾托着头,盈盈笑。

“那个时候,你就是现在这样。”苏浮白闭上了眼睛,“怎么算你都该有五六十岁了。”

裴瑾知道这次见面,他们必然会起疑心,是,现在有些人是保养得宜,可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十多岁。

但,六十岁的人,怎么能看起来像二十多岁?

杜谦也跟着想了起来,他和裴瑾认识要晚一点,那是在苏浮白家的沙龙上,大家喝酒聊天,他说想学习编钟,但找不到合意的老师。

裴瑾当时也在,一听就笑:“编钟是吗?我教你,很简单的。”

他请他去家里,教他如何用那已经发明三千多年的乐器奏出乐曲,叮叮咚咚,好像穿越了时空。

然后,又从他那里学会了写戏曲剧本,学会酿酒和分茶,也学会了减字谱。

那时,杜大才子还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年轻人,有点才华,所以谁也不服气,但见了裴瑾,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心服口服。

可这样的一个人,从前好像一点都没有听人提起过,他似乎是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香港。

也做一点古董生意,收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与其说是准备开张吃三年,不如说是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