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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贞娘的父亲给她取了名字,名为贞,刘贞娘。

七岁,她开始缠脚,疼得不得了,可母亲告诉她,是父亲疼爱她才会叫她早早缠了脚,缠了足的女儿才好说亲事。

至于疼?忍一忍便过去了。

十五岁,父母为她说了亲事,原先母亲看好另一户人家,门当户对,也是商人之子,家境殷实,父亲不同意,他更看重妻子的外甥,裴家虽说清贫,可到底是读书人家,裴瑾读书也素来有天分。

母亲心中不愿,可是,她做不了主。

次年,裴瑾刚好中了举,名列榜首,是为解元,如此,母亲也没有什么好不满意的了,她就这么嫁到了裴家。

婚后的日子,过得很是舒心,婆母即是姨母,待她慈和,夫君脾气也好,以礼相待,除了迟迟未有身孕,贞娘真的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可或许是她前二十五年的日子过得太舒心了,一口气用光了所有的福分,所以这才会有此劫数。

裴瑾的死讯一传来,母亲便过来探望过她,她也不肯相信外甥就这么没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现在什么都没有,叫人怎么肯相信?

可后来,还是不得不信了,礼部的人送还了他的遗物,尸体落进海里,是没有指望了,只能立个衣冠冢。

母亲再来,便传达了父亲的意思,是叫她殉节,可母亲不同意,抹着眼泪道:“你别听你爹胡说,要我说,你不如在族里过继个孩子,也算是给他留个香火,就冲这一点,你爹也不会不同意,贞儿,你可别做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