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梓抖抖耳朵,翻起死鱼眼——

怎么我每次吸狗都能看见你?

见他看过来,兔子歪歪头,一爪抱着胡萝卜一爪抬起挥挥,同他打招呼。

程梓略显敷衍地点点下巴,表示回应。

这只大狗叫云雪,那边的兔子叫踏雨,都是这家人养的宠物。不过和他们家经常走街串巷的宠物相比,主人们倒是深居简出很多。

程梓在这儿待了两年,也就只见过他们一次,在去年的元宵节。

他和云雪感情不错,主要是喜欢云雪那一身雪白柔软的皮毛。

一猫一狗常约着巡视小镇,偶尔也会一起蹲守河边的钓鱼佬,云雪负责打掩护,他负责捞东西。

至于踏雨。这家伙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在睡觉,剩下两个时辰在吃。若是有人透视它的身躯,看到的估计不是胡萝卜就是白菜叶,蔬菜里面没有一滴血。

除了吃和睡,程梓怀疑它兔生里最大的消遣就是围观自己吸狗。

每逢他与云雪相遇,这只兔子必定出现在十米之内的任何地方,比毒物十步内必有解药定律都稳。

但即便如此,一猫一兔也从未有过具体的交流,最多见面互相点头,就像今天这样。

与踏雨打完招呼,程梓扭过头,也不管云雪能不能听懂,用自己的“语言”习惯同它抑扬顿挫地喵了一阵。

大意是自己先去接姜书客下学,晚上再来找云雪去河边蹲夜钓的钓鱼佬。

云雪的性子安静温柔,微笑着听他喵完后,轻轻颔首,侧头在他头上蹭了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