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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的专利权属于颜常武!

他提出了概念,组织国家力量发明了自行车,然后他给予报酬给他们,他得到了所有的权利。

好吧好吧,国家是他的,就看他如何开发自行车生意了!

公有?

私有?

颜常武并不介意转让自行车的生产权力,只要有足够的利润,一切就没有问题。

在商言商嘛,他不想让国家一次性获得自行车的生产权。

作为新生事物,颜常武绝对很清楚自行车的价值所在,

他给出了一个别致的提议,国家以一银元的象征性价格获得生产权,然后,在接下来的二十五年内,国家所属的各家自行车厂每生产一辆自行车,就应当向他支付三银元特许费用,同时,他的私人公司仍然保留在国外销售自行车的权力。

这价钱不低,一辆自行车定价将达到了15个银元,就要向他支付20的销售额。

而当时南华帝国普通人的收入约为40个银元年,差不多要用上五个月的工资才能买到一辆自行车。

现在颜常武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自行车的买卖就这样定了下来。

自行车的公开销售引发轰动,由于要用到普通人五个月的工资去买一辆自行车,大家都要想想看。

15个银元一辆的还是普通的自行车,更漂亮的自行车则高达50个银元。

权贵之人都想骑着“永久牌”自行车拉风,骑着它,就是街上最靓的仔,最拉风的存在。

不过他们并没有潇洒多久,仿佛一夜之间,旭日城的大街小巷上满是自行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