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穷凶极恶 滔滔那边临港登船,都是晚上……

说白了,缺帮手,自己只有一个脑子。

所以找上了他跟阿财,还有另外几个人一拍即合,决定干一票大的,省的小打小闹的一辈子劳累命,选来选去,拉着富豪榜单看的时候,阿财就讲了,做生不如做熟悉,那就干姜美玲的老公,patton就是阿财扒拉上来的。

一来是有怨恨,当年但凡有一口饭吃,他不至于走上绝路,最后成为一个见不得人的绑匪,他女儿也不至于毁了一辈子给人当情妇的,年纪轻轻去当模特,参见选美,给富豪们当玩物一样的。

最起码要有书读的吧?

他老婆在澳门当舞女,最后留在澳门那边,做鸡做到老啊。

总是仇富,更加仇视姜美玲。

跟着老大一起干,但是现在尘埃落定,分赃的时候弟兄们也得长心眼,拍桌子的这一位意思很明确,同生共死,你一个人干不过我们几个对不对,你还能一个人把阿财干掉吗?

老大笑了笑,抽烟的,很喜欢抽烟,大口大口的吸,跟个喜气洋洋大老虎一样,“不要不高兴,今晚庆功的,阿财出去买酒去了,钱够多了,要那么多做什么,我不会做出卖兄弟的事情,那个臭娘们,也不过是想知道一点消息,给她一点边角料就是了,今晚之后我们各自离开,到约定时间拿钱就散了,好好珍惜吧。”

要去哪里养老,怎么养老,彼此都不知道的,这是这一行的规则吧。

但是亡命之徒,最爱去的地方就是销金窟,赌场娱乐场,要吃药喝要玩,钱流水一样的花,来的容易啊,花完了可以再干一笔嘛,这些富豪被绑架了都不敢吭声的。

后窗户外面阿财听见也松了一口气,他也不想节外生枝的,又嫉恨姜美玲这个人,他早晚是要除掉她的,疑神疑鬼,总觉得是个死敌。

如今能重金买线索,以后就能挖他出来,不如赶尽杀绝,想着姜美玲还没有离开这里,等她启程离开就来不及了,只能在这里做掉。

一个大胆想法出来,等晚上开场时候,阿财举着酒瓶子先干了一瓶,“我们既然做了,就要做的有名气,做的让我们的名声很大,让所有人都对我们刮目相看。”

做绑匪嘛,最好提起来就让别人害怕,那是他们的威风。

这句话说到大家心坎上来了,“继续讲。”

阿财继续讲,“我们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如果能做成了,所有的案子都没有我们做的成功。”

做绑匪,也是有志气有梦想的,做坏人最大的自觉,就是一定要比以往所有的坏人都坏,把坏事做的绝绝子,坏到没有比这个事情更坏的,那才让人得意,不然坏人怎么会用猖狂来形容的呢。

姜美玲不是来了吗?

要带公的那个走,母的那个不如一起留下来了,“要是这么一对儿,据我所知她只有一个女儿,不成器,就是个千金大小姐,家里诺大的资产。”

老大凝神听着,提醒他,“她还有个女婿,不好惹,他爸爸是当年股神,惹了他爸爸的话,黑白两道都要不消停,我们会被追杀到死。”

冯展宽这个人,早年也是个坏蛋,他们对坏蛋是有点忌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