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一个人特别喜欢什么是能看得出来的,就像简峋喜欢钱,简书杉喜欢小孩,旁观者看得清清楚楚,只是见她遮掩得如何。简燕之前从来不穿裙子,路过店面目不斜视,池琅便没往那方面想,惯性以为她是那种大大咧咧,不太会有小女生想法的人。

池琅嘀咕道:“藏得不错。”

简燕抿了抿唇,两条腿在床上盘起。她在夏天里依旧穿着长裤,随着动作变换,裤脚边卷起一点,露出延伸至小腿的烧伤痕迹,虽然疤痕颜色比最初淡了不少,但还是很明显。

身边是池琅这种白净的剥壳水煮蛋少爷皮肤,对比更伤人。

池琅余光在她的小腿疤痕上,一下又一下,没敢多停留。直到他转回视线,膝盖骨轻撞了下简燕的膝盖骨,“喂,想不想换条裙子穿?”

简燕动作一顿,唇瓣抿成了一条线。

池琅换了个坐姿,重心从右腿倚到左腿,漫不经心地道:“想穿就穿呗,你哥我最近挣了点钱,带你出去弄两条裙子,化个喜欢的妆,也不是不行在你哥回来前,在杉姐发现前。”

池琅顿了顿,重复道:“也不是不行,对吧。”

简燕沉默。

池琅:“当然,我不是说女孩子一定要穿裙子。你长这么大还没穿过,可以都试试,试完了才知道哪个穿着最舒服。”

简燕打断他,“我的腿,很丑。”

池琅话一滞,梗着脖子道:“我觉得还行啊,都看习惯了,男生腿毛多不还是正常穿短裤嘛。不信你去问你哥,他肯定说你的腿不丑还挺好看的。”

话音刚落,简燕微妙地盯着他。

池琅被盯得后缩几厘米,“干什……”

“你还真了解他。”简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