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没必要全盘废除这个制度,稍作修改,适应新的大秦即可。

说回新兵营的事情。

服兵役和寡妇的大量出现,是很难平衡的矛盾。

古人注重血脉传承,不像后世那样会让年轻小伙子在军中待上好几年,再退役去结婚,或者服役的期间趁着休假相亲结婚。

后者要是遇到意外,照样会大量涌现出新的寡妇来。

大秦的社会福利没到后世那个程度,要兼顾士兵的征召和男丁的生育及孤儿的教养,太难了。

没办法都选,就只能尽量满足一件事。

“内郡的士兵大多不会遇到战事,问题倒是不大。无论是在服役之前成婚,还是之后再归乡成婚,都不会影响传宗接代。”

“唯独边郡,恐怕有些困难。除非边郡不再生战事,否则总有人员伤亡。”

实际上因为连年征战,再加上大秦规定男子身高达标(六尺五寸即一米五)就可以成婚,很多男丁都会提前成婚,留下血脉。

所以在服役前,很多男子就已经成婚了。

随着日后占城稻和各种作物的推广,大秦庶民渐渐不用太为饿肚子而发愁。伙食好了,身高只会越来越高。

届时哪怕成婚的身高要求提高,或者改为按年龄来算,大部分男子也应当都能在服役之前成婚。

即便有人因为种种缘故没能在兵役前留下血脉,也可以在边郡组织相亲。

如果只是边郡的士兵留下孤儿寡母,人数不算多,大秦可以稍稍提高他们的待遇,帮忙照养一二。

扶苏转了转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