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跨过了沼泽与沙漠的边界。

第一步,她的足尖陷入黑泥里,只是普通材质的马丁靴转瞬间被腐蚀殆尽,露出她小巧圆润的浅粉色指尖。

暴露在空气中的脚趾在冷意中不太适应的蜷缩了一下,下一刻就被泥水温柔地包裹起来。

第二步,她完全走进了沼泽区,黑泥没过她的脚掌才看看停下,温顺地将自己变得坚硬,方便她在沼泽里如履平地。

她的赤足每一次抬起,都会带出些许的泥水来,浓稠的泥泞恋恋不舍地从她的脚面滑落进沼泽里。

第三步,她的心底突然涌现了些许明悟,这样的场景不应该毫无声息,她应该歌唱,以此来昭示接下来的战斗。

于是她轻启嘴唇,逐渐发出不成曲调的音符。

她还没走出太远,提姆的气息还处在她的感知范围内,而哪怕她之后走得太远了,她也知道她的家人们会永远站在她身后。

她突然觉得提姆执意要跟来或许真的是一个好主意,因为此刻的她并不觉得孤独,更不觉得恐惧。

“艾莉!”她的三哥在后面呼唤她的名字,从行动开始,他似乎就没有再遵从一贯的代号原则,毫不在乎地在所有人面前称呼她的名字,“弗纳尔已经找到了,但是他被黑泥裹住陷入了昏迷,你不会希望他昏迷上十年才等到你醒过来吧?”

她当然不会。

“杰森说,他不跟女儿谈恋爱!”

操,事多又矫情的家伙。

“迪克说,他还没带你去过布鲁德海文!”

大哥的城市,不行,她得去确认那个城市足够好到让她的大哥去付出。

“卡珊说,香港有很多好吃的,她可以背着阿弗带你去吃垃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