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欲。望裴斯越看不懂,仿佛兽类看到了垂涎已久的猎物,想要将其生吞活剥——这是要开始打架的意思吗?

“你......”裴斯越刚要开口说话,却猛地袭来一阵困意,浑身的肌肉都在一瞬间变得松弛。

卧槽。

裴斯越无力地想,白向忻这个小人,不会是打算迷晕他之后先把他打一顿,然后再握着他的手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吧?

其实离婚这件事也不是不能谈,有必要弄晕他吗?裴斯越越想越生气,然而下一秒便没了意识。

白向忻等身旁的人彻底没了动静,才慢条斯理地将咖啡放在了桌子上。

他走到裴斯越身边,视线在对方的脸上一点点向下滑,犹如沾满了粘腻液体的蛇信子般向下游走,最后停留在那双残疾的腿上。

在白向忻很小的时候,养父母的邻居家住着一个遭遇车祸的小男孩儿,男孩儿的一条胳膊被从中间截断,长好之后只剩下一个圆乎乎的小肉球。

一到了夏天,小男孩儿仍旧穿着长袖,因为别的小朋友都害怕看到他残疾的胳膊,他也不想因此没有朋友,哪怕天气再热,也坚决不肯脱衣服。

直到有一天,小男孩儿热得起了痱子,躲在没有人的角落里偷偷挠痒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小肉球被一个漂亮小孩儿看到了。漂亮小孩儿不仅没有害怕,还亲手替他揉了揉:“还疼不疼?”

那个漂亮小孩儿就是白向忻。

不知为何,残缺的躯体对他来说有着异样的吸引力,就像是刻在DNA上的生理本能,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想要亲手体会那种触感,想要拍成美丽的照片珍藏起来。

这种吸引力在他认识裴斯越之后逐渐达到了巅峰。

他一直想要摸一摸对方的腿。

尽管裴斯越的腿并没有被截肢,但那是一双没有知觉的腿,并没有正常人该有的血色和鲜活,就像是把死人的下半身和活人的上半身强行缝合在一起,创造出了更为致命的残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