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闭眼,脱了力一样靠着墙,
只休息了片刻又起身,从外面拿进来一个血迹斑斑的行囊,
马被狼群咬死了,好在东西没丢,掏出新的火折子,点燃了篝火,
酒酿问,“吃的呢。”
她被他肩头的血窟窿吓到了,
巨狼一口咬下,生生钉出两个深坑,加上之前的箭伤,左肩怕是要废了。
一个布包落到脚边,她打开,里面是剥了皮,掏去内脏的兔子,
“刀给我。”她说,
短刀扔了过来,她抬眼,见他脸色苍白的可怕,靠着墙,双眼紧闭,毫无防备的样子。
酒酿用短刀把兔肉切成小块,再用细树枝穿起,悬在火上烤,
一会儿便烤出了肉香,
饿急了眼,没盐都是好吃的,一整只兔子被啃的就剩骨头,一块肉都没剩下。
吃饱了,又涌现出困意,她往篝火边挪了挪,侧身躺了下去。
一夜好眠,
再睁眼已是清晨,
兴许是筋疲力尽,超出身体的极限了,她居然睡了个安稳觉,
风吹树林沙沙响,
阳光斜着落进来,失了点准头,没照到她身上,没照到,她便伸手去接,接了一把温热的光。
她长长叹了口气,不情不愿地起身,
沈渊的状态比昨晚更差了,依旧靠着墙,高热再起,一身冷汗,散乱的发丝贴着脸颊,双眼紧闭着,对她发出的动静不闻不问,
酒酿只觉一颗心又猛地跳动起来,短刀还在袖里,沉甸甸地坠着,
鬼使神差地掏出,拇指推开刀鞘…
“你真觉得一个人走得出去?”
那人开口,冷不丁吓她一跳,啪的合上短刀,
她一个人是走不出去,但只要用浓烟告诉秦意她的方位,自然会有人来救她,
像是能猜到她的想法,沈渊声音平淡,带着浓重的疲倦,“他们找到你至少要两天,你确定自己能在这里活上两天?”
“要你多嘴!”酒酿气急败坏地说话,
说完也没了声,坐洞口晒太阳去了,
她回头看了眼那人,
狼狈,
简直狼狈不堪,
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一身的灰,一身的血,乌发散乱,发尾裹着枯叶,
她想象不出那么忌讳脏污的人怎么能忍受这些的。
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