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泥厂出来,林周见时间不早了,便带着田馨去吃饭。
车子停在一家面馆门口,林周指着门口的招牌问她:“还记得这儿吗?”
她转身往旁边看了看,不远处正是当年卖“枣夹核桃”的那个农贸市场。两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那里,林周还帮她收拾了一个小混混。
“记得,没想到过了几年了,这儿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田馨看着招牌说。
“是啊,什么都没变,你也是!”林周笑着推开门:“进去吧!”
面馆的环境很简陋,只有几张简易的折叠桌和一些铁凳子。这个时间已经过了饭点,店里没有其他顾客,两人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
老板娘走过来,操着一口当地话问两人吃什么。田馨还没开口,林周便替她点了单,临了还特意强调了“要大份”!
田馨一听便没忍住笑:“你这记性还真是好啊,这么久了还记得。”
林周笑了笑没说话,提起桌子上的壶帮两个人倒了面汤,递给她一碗。
“说吧,怎么想起到这儿来了?”田馨端起面汤喝了一口,又四下看了看。这里离刚才的水泥厂并不近,显然是林周绕了远路专门跑过来的!
“刚看见那个枣夹核桃,突然就想起来了!那天是咱俩第一次见面,你叫我贵人!”林周一脸认真的看着她,目光柔和,一如当年。
田馨没听出来他话里的意思,笑着说:“我刚差点都没忍住!你说咋就那么巧,它转了一圈又回到我手里了!”
“是啊,确实挺巧的。有时候缘分就是那么神奇,我那天要是不去买菜,你不去卖那个枣,咱俩估计也不会认识!”林周笑着说。
“那不一定,你在学校的名头那么大,我不想认识都难!”
“是吗?”林周不以为然,反问她:“可一开始,我要是不在校门口碰到你,你也不会来找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