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备考继续中4

*

这个年龄的划分引来围观天幕的诸朝人的惊讶。

“18?!这么大?!我耳朵没问题吧?!”

……

这样的疑问句不断地出现在各朝各代人的口中。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这两个相对的名字究竟指的是什么,诸朝人已经有了大概的认知。

虽然一些人可能当有人向他们提问的时候,还是会解释不清,可几乎所有人的脑海中,都明白意思了。

可正因为明白,理解这是啥意思了,所以,他们才惊讶声不断。

“按着未来,‘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边界,那我们大汉是十五岁吧!”

“是啊!十五就已经很大了!男子几乎都成家了,女子也出嫁了,不嫁人都要交税的!哪里需要等到十八啊?!”

小主,

“十五到十八,这可是足足三年啊!这样一来,在这一年纪阶段,这些人都可以干很多事情了,但律法,肯定会和我们差不多给他们轻一点的处罚,只因为年龄?!”

“这……不该啊都这么大了!这样不害怕15到18岁的这些人肆无忌惮、猖狂至极啊!尤其成为地痞流氓,那也就真让人恼火啊!”

“可不是嘛!……这不太好吧?!”

……

很多质疑声出现了。

但这个时候,有人的头脑依旧是清醒的,并没有随波逐流,仍旧保持着自己的思考,“可后世的华国治安看起来没啥问题啊!一直是和谐的那个样子啊!”

“好像真是的!即使衙门的的衙役出面执行律法,也没有趾高气昂、不可一世啊!”

“我没记错的话,未来的华国,此时可是十三亿多人口啊!如果这样不好的话,那未来华国的朝廷是用什么手段把百姓治理的服服帖帖的呢?!没有惹是生非的人啊!”

……

这些话一出,议论的火热气氛瞬间冷懈,不少的观众陷入了思考。

但还有人始终坚持自我:“所以,这个岁数比我朝的律法大,和治安无关?!不!我不信,后世的华国的朝廷肯定还有其他的手段!”

……

当然,有人认真思考,有人推翻之前的观点,也有人的关注点在别的地方了——

“没有惹是生非的人这不很正常吗?!

嘿!你好好想想,天幕之上,在孟棠姑娘逛街的时候,出现了那么多的未来之人,脸色如何,身材体型又如何?”

“高高大大?!白白胖胖?!”

“对哦!都是有福气的,活的那么滋润!所以,后世的华国人都吃饱饭了,那为何还有惹是生非的人呢?!”

“这倒是!”

“不对!有些人的惹是生非和吃的饱不饱没关系吧!有人吃的饱了也不消停啊!你们忘记那些贪官污吏了嘛?吃的比咱们好太多,但想贪不就顺手的很吧!

我的姨妈家的外甥在边境经商,他给我透露,有个当官的为了敛财,不惜出卖边境的防御图纸,幸得及时被手下的忠国之将举报了!

不然,边境早就乱了!”

“啊!有这回事情?!”

“哎!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

*

孟棠还在分析着:“

而对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所以,根据《华国刑法》及《华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应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1)

这意味着在处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时,既要确保对犯罪行为进行公正审判,又要尽量减少对其未来发展的负面影响。

而我国的法律——《华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检察院分案起诉的制度。

当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时,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提起公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