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士的儿子看到道德败坏的父亲和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甚至情到深处打算接吻,又看到自己母亲一脸的难以置信和痛苦万分。
他直冲到这个破坏自己美满幸福家庭的女人面前,不顾一切的殴打。
视频的评论区,大家都对甲女士的遭遇义愤填膺,又对甲女士有这样英勇无畏的儿子而觉得神清气爽。
零星有一两个人说,这个男孩要糟糕了。
因为明显能从视频中看出,这个男孩已经满14岁了,他就这样殴打了别人,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而他也达到了承担故意伤害罪名的责任年龄了。
可就这一两个人的评论楼层之下,有几百个人骂他们是小三的同僚、是道德败坏的丈夫花钱请的给自己的说客。
就这样几个清醒的看客被评论区的众人喷的沉默再沉默,坚持不过几分钟就删评了。
而评论区里的众人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战胜了,维持了道德标准的圣光。
全然没有任何理智。
孟棠全程持续关注,本来预想做法律的宣传者,可这样的后果……她看着都心有余悸,更别提身临其境身加其“罚”。
这些人,顶着虚拟的网线,没有任何头脑,只一味地坚持一个观点,无心识别观点的正确与否,只想顺从于群体的声音……
为了维护集体的声誉,众志成城。
孟棠只觉得荒唐至极,但又无可奈何,刷过去也算是对自己无奈而又气愤的宽恕。
毕竟,眼不见,心不烦。
这个事情的结果很显然,如果伤情很严重,达到法律上认为的轻伤以上,那这个男孩必将涉嫌故意伤害罪。
而如果伤情轻微,为了了事,这个男孩甚至这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的前途,还要低三下四去求得这个自己婚姻的插足者的谅解。
一份谅解,加上伤情,协商是可以自洽自谅的。
这对于婚姻家庭中的受害者,简直是又一次伤害。
可这,就是对这个男孩,无脑盲目往前冲,不计后果的惩罚。
法律,保护的是理智的守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