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这家伙,虽然有点老了,但这几天吃了肉,也总算是恢复了往日的风采,一进了山就活蹦乱跳,趁着陈乐四处定点打窝的时候,居然叼回了一只野鸡。
陈乐这两天还纳闷呢,在山脚下,他下了那么多套子,连一只野鸡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也是前两天进了山才发现了野鸡得踪影。
按道理来说,这大冬天的野鸡肯定不在少数,甚至都能够扎堆,这一棒子下去都能敲死两个。
原本还想着是不是因为山下那头大野猪的原因,但仔细一合计,应该不是,这大野猪本来对野鸡就不感兴趣。
这就说明,肯定有猛兽下了山,以至于方圆三里地,连个野鸡都找不到。
陈乐一想到有猛兽下了山,内心别提有多亢奋了,这个年代,打野兽可不仅仅只是为了吃肉,也是为了赚钱啊!!
在这大山里头到处都是资源,到处都是宝藏,就看你怎么去发掘了!
采山货的得春夏秋才行,这冬天光秃秃的,压根也就没有山货!!
打貉子啥的倒是赚钱,可是不好打啊,那可是技术活!!
唯独打猛兽的皮最值钱!
但一般人谁敢打,谁又能打?
在陈乐的记忆当中,似乎除了他的父亲,这方圆几十里,大大小小……三个公社,七八个村子,20多个屯子,能排得上号的赶山打围的猎户,也找不出几个能打到猛兽的!
再一联想到,最近这山下也能够看到野鸡的踪迹,还有老丈人村子里发现了猛兽的足迹,陈乐已经心里有了主意,很显然,他的猜测八九不离十。
在老丈人家七里屯附近闹腾的那头兽,八成就是猞猁了!
此时……
陈乐蹲在地上,用手拍了拍大黄的脑袋,然后一把拽起了已经被咬死的野鸡,直接就扔在后背的竹筐里。
“走了,大黄,再仔细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