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赵瑞龙拿捏高育良

木糖醇都不吃的高育良,号称戒酒的高育良,绝口不提自己不吃不喝,只能强颜欢笑的吃下去。

插一段说明:

很多人认为高育良正派,有的只是书生意气!

只贪了两亿港币的信托基金加吕州500万别墅给他判18年多了。

他正派个der啊他!

最黑的就是他!

他才是山水集团的真正老板。

赵瑞龙在山水集团占股只有30%,汉东的那些人,谁有资格占比70%?

老板凭什么是高小琴?高小琴就算是搭上了祁同伟也不配。

老板这称呼和老总亦或者总经理是有很大区别的。

祁同伟前边忙忙碌碌。

高小琴同样忙前忙后的张罗。

俩人究其根本,是给高小凤和高育良忙碌。

不然凭什么占7成?

高育良可是在八项规定出来前经常出入山水庄园,剧里吴春林说过!

还有很多作者没注意的问题,我写前半段也没注意到,田国富描述李达康:他始终没有在赵立春任上进入常委班子里。

但是剧情开始李达康就是常委,按逻辑应该是,赵立春走了,来了另一位省委书记,李达康进常委班子。

然后后来来的才是沙瑞金。(本书既然写了赵立春是沙瑞金来之前高升,那依旧按这个来。)

在赵立春走到沙瑞金来这期间,高育良是实质上的赵瑞龙商业集团保护伞,只不过屈居幕后不示人,放任傻子祁同伟在人前示人张罗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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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同伟把高育良当义父。

高育良把祁同伟当手套。

高小琴把持着7成股权,有祁同伟在怎么查都是祁同伟保护伞,高育良也就是个识人不明。

实则这七成是谁的?怎么分?高育良和高小凤没有狗都不信,只不过钱暂存在高小琴那里没拿走,随着祁同伟的自杀把这些带进了坟墓里。

脏水全泼到祁同伟身上了。

还是那句话,赵瑞龙凭什么和高小琴3-7分账?

凭高小琴有商业头脑?他们的生意需要商业头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