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秋风吹过,可惜这时的树叶还没有变黄掉落,不然漫天黄叶纷飞,到是与此时的情景很般配。
毕竟不是真枪真刀,气氛倒也并不如何肃杀,不过因为事关荣誉与一千两的赌注,两边的人马倒也颇为紧张与兴奋。他们尚不知道赌注已经加到了一万两,不然的话,真有可能会肾上腺激增,玩了命的搏杀,那可是一万两啊,止戈城普通的军卒一家三四口每个月的花销也不过一两银子左右,虽说这一万两赢了最后也落不到他们头上,但每个人得到的赏赐也绝对可观。
止戈城的城头上响起一阵悠长的号角声,那是比试开始的信号。随着号角声渐沉,站在队伍最前方的林霄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甲,铁质的全覆式面甲只有双眼的部位留出两指宽的一道开口用于观察,他没有像身后的重骑们一样,将自己的盔甲与战马的披甲相连,他是一个自负勇武的人,手中的长槊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是不想浪费力气躲避迎面射来的箭矢,他甚至连面甲都不想佩戴。整个止戈城里,他最佩服的人是黄裳,而不是他的父亲。他觉得黄裳才是一个真正的军人,而自己的父亲不过是一个穿着军装的生意人罢了。
林霄将手中的长槊举起直指天空,他身后的重装骑士们也都抬起了手中的丈八长枪,斜斜的指向地面。
林霄双腿用力一夹马腹,胯下的战马随之迈着小碎步朝前跑了起来,身后的九十名重骑亦是跟在林霄的身后,缓缓策动马匹。第二阵列的长枪手亦是紧跟其后,他们的作用是在重骑冲散敌军阵型后,击杀散乱的敌军,同时防止重骑被敌军的钩镰枪靠近。
而第三阵列的三十九名弓箭手这时都已拉满了弓弦,朝着对面进行了第一轮的抛射。
“嗖嗖嗖嗖.......”
几十道箭雨朝着郑朝熙这边落来,因为相距甚远,真正能射到这边的弓箭并不多,而且因为有风的关系,落下时也是歪歪扭扭的,无甚杀伤力。这第一轮的箭雨只是起到一个扰敌和打击士气的作用。
对面已经开始发动攻击了,重骑也已启动,可是郑朝熙这边却还是站在原地,目光灼灼的盯着对面。
重骑因为自身负重的原因,起步是很慢的,需要足够长的距离加速,一般情况下,这个最佳距离是一里地。
郑朝熙和他身后的一百九十九名骑兵,就这样站在原地,看着对面的重骑兵速度渐渐加快。
冲在最前方的林霄已经将手中的长槊端平,他已经感觉到自己的鲜血沸腾了起来,风声在耳边呼啸,胯下健马的速度马上就要达到巅峰,而对面的敌人好像已经被自己这方的气势吓傻了一样,一个个呆头呆脑的傻愣在那里,根本没有组织起任何防御阵型,自己只要一个冲锋,就能够将他们完全击败。一切看起来都很完美,除了在眼前胡乱飘舞的包裹槊刃的麻布片显得有些碍眼。
冲锋的重骑兵被称之为陆战之王,当然,它也并不是无懈可击,一般有效防御重骑冲锋的方法有那么几种,最常用的先是长弓手远射,能杀伤多少重骑全看运气,然后是长枪手组成厚实的方阵,以迟缓重骑兵的速度。
但是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没有多少人能够在重装骑兵声势骇人的冲锋下还能够保持站立。那种在气势上、声势上、心里上给人造成的压迫感,是很容易让人心生恐惧和转身逃跑的欲望。
重骑的速度已经飙至巅峰,双方还有一里的距离,这个距离,林霄甚至能够看到对方正在颤抖的双腿。
“受死吧!”林霄倾尽全力大声吼叫,身后的九十名重骑也跟着一起嘶吼,马蹄声震天!杀气冲霄汉!
然后,他们就看到对面领头的一员小将,扯动缰绳,转了个方向,跑了!他身后的骑兵们,纷纷随着小将一起亡命奔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