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铃叮铃铃——!!!” 刺耳的噪音炸响。
好吵!手机在哪里?让不让人睡觉了!明明时间还早!是妈妈定的闹钟?还是他定的?怕我迟到?还是他们有什么别的事?
好吵!在哪里?发声源到底在哪?!我疯狂地摸索,却什么也找不到。吵死了!我开始胡乱摔打周围的东西,用力地将自己往沙发外一甩——
仿佛灵魂出窍,我把自己“甩”了出来。
意识骤然清明,那个被暧昧和清欲包裹的滤镜碎了。那个男的行为,分明就是行骚扰!在那么多人面前不穿衣服,还不穿裤子!好歹穿件内的吧!要不要脸啊!他爸那一脸自豪是什么鬼?强健犯还流行还遗传还沾沾自喜吗?还有他弟说的什么?“别看现在……等一会儿另一种形态吓死你……”
好啊!我倒要看看,怎么个吓死法!有本事,就来试试!
死我?
——那股被戏弄、被操控的愤怒,此刻竟压过了一切迷惘与恐惧。
#
@
$
2
一个月。
距离我首次清晰地认知到自己的“处境”,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
原来,我不是什么爱情故事的女主角,甚至连重要女配都算不上。我只是某本不可言说的小破文小po文里,一个面目模糊的N号配角。作用?大概就是在主角们需要“氛围”或者推动某些尴尬剧情时,像个木偶一样被拉出来,完成一些我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任务。
半个月的时候,我再怎么木讷,再怎么被这诡异的“剧情”搞得精神恍惚,也该明白了。
我的生活被切割成了两个部分:白天,我努力维持着“正常”的生活,上班、吃饭、与人进行着浮于表面的交流,试图抓住一点点的现实;夜晚,一旦入睡,我的意识就不再属于我。我会被无情地抛入那个光怪陆离的“场景”里,被迫参与一场场我既不理解也无法控制的闹剧。
在那个世界里,我是稀里糊涂的。所有的行为都像是被预设好的程序驱动,被动地走着剧情。最可怕的是,身处其中时,我竟丝毫不觉得离谱——亲吻一个我并不真正了解的男人?可以。在教室里莫名赠送眼镜?没问题。追着永远赶不上的大巴车?理所应当。
只有等到脱离那个场景,像是从深海中猛地浮出水面,大脑才会灌入一丝冰冷的清醒。有时候,能回忆起一些破碎的片段,那些画面让我面红耳赤又毛骨悚然;有时候,却是一片全然的空白,只知道自己在“那边”又度过了一夜。
人,无论怎么做梦,都不会做连续剧一样的梦吧?这不是神话,不是故事,不是电视剧电影小说——我曾拼命地这样告诉自己。但这微弱的反抗,在长达一个月反复的、强制的“演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