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远举杯,一饮而尽,道:“朝夕妄想,来日方长。”
是那天戚时雨唱得那首歌的歌词。这样的细心不可能不让人感到意乱情迷,戚时雨觉得眼前这个人太好,甚至好得不像真实。
似乎从某一天开始——确切地说,就是和父母出柜的那天——戚时雨觉得自己一直带着一地鸡毛生活。在这之前,他的生活从没有任何挫折;在这之后,他却像是被什么藤蔓束缚着,再也找不到出路。
说起来有些矫情,和林念比起来,他的生活仍然可以算是一帆风顺:良好的家境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地经营自己的小店,不用操心房租也不用担心客流,始终吃喝不愁;病逝的哥哥在最后的日子里也得到了最好的治疗和照顾;就算是如今带着哥哥的遗腹子独自生活,他也不用操心孩子的学业和未来,家产应该还够戚朗踏踏实实生活一辈子,更何况这孩子本身还如此优秀。
一切都很好,所以除了极少数交心的朋友,没有人懂他的不快乐。
他们都觉得他活得好,活得自在。这个他们,甚至包括他的父母。
所以他们不懂他做得很多事。
他永远记得19岁的某一天,母亲站在病床前,用不解的目光看着他:“我到底哪里做得不好,你要这么惩罚我?”
那时候他觉得,他们都没有错,错的只有自己。
就像遇见钟远的那天,他在落吧喝下一杯杯酒,边上围着一圈说熟悉也不算太熟悉的酒肉朋友。内心想要为刚刚分手的男朋友难过,却怎么也难过不起来,心里宛如一潭死水。
一个英俊的男人走到他面前,他只想彻底坠下去,就像这家酒吧的名字:落吧。落吧,落吧,直到坠入深渊。
可是这个男人却像是一棵坚韧的植物,稳稳地接住了他,伸出自己的枝丫,温柔地抱住了他。
这样想着,戚时雨突然觉得眼睛有些发涩,左手手腕的纹身处也有些发痒,像是有什么要从脉搏当中跳出来。
钟远看着他的眼睛,像是看懂了什么,伸手揉了揉他的眼角,说:“那天你给我唱了一首歌,今天我唱首歌给你听好吗?”
说罢,他走上落吧小小的舞台,拿起舞台边的木吉他,坐在高脚凳上调了调音。边上的服务生帮他调好了麦克风,台下的客人们自发的鼓起掌来,还有人吹了两声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