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临想道:“对方杀我数千族人,绝对不能轻易放过。”想着,就叫来一员粗悍地大将,高声道:“虎娃,你领五千人马前去查营,将贼人的安营之地给查清楚,不要私自行动。等我杀光这些偷袭的贼人,在去灭他们的大营。让他们知道我们山越人的神勇。”
这个被叫做虎娃地人是潘临最信任的心腹赫尔乎,由于天生力大无穷,就族中的人喻为猛虎地儿子,族人都喜欢叫他虎娃。
赫尔乎有些不高兴的应了一声。
潘临似乎知道赫尔乎在想些什么 。大笑道:“贼人有五~~六万之多,还怕不够你杀吗?下次和贼人打战的时候我安排你在最前头,让你杀个痛快!”
赫尔乎听了,立刻高兴了起来。
于是赫尔乎引五千军山越军士向西北放缓缓进发。
行至夜晚。忽听两边一片“放火”呼声,陡然之间,火光遍野,照亮整个夜空。赫尔乎惊得几乎落马,四周火光无数,看上去足足有好几万人马。
高定、杨锋分别由左右两路杀出。他们齐声大喝道:“山越蛮子啊!你已经中了我家军师之计,被我们三万大军包围了,识相的快快投降!”
高定、杨锋率领的士兵是庞统地亲卫。庞统在刘备军 地地位很高。他的亲卫自然不是等闲之备。趁着赫尔乎不知所措地时候,就在对方的军队里杀了一个来回。
赫尔乎见对方人多,知道凭着自己的五千人马不是对方数万大军的对手,慌忙领军后撤。
庞统也没有继续追赶。毕竟山头上的万支插余地上地火把,不可能跟着他们一起去追击敌人。
这边潘临见马忠、吴兰落荒而逃,以为大胜,高兴的大呼道:“先斩了这些敌人的头颅,然后在灭了杀我族人的凶手。若杀得敌将。本大王必重重有赏大功之人。”
全军士气大震。人人飞快地向前涌去。
“大王,前方发现贼人的踪影。他们已经开始慢慢减速,不知道为何!”斥候兵上前禀报他不久探听来的消息。
潘临听了大喜,想道:“一定是对方累得跑不动了。汉人士兵的体力,怎么能够和我们山越战士相比!”
潘临迅速令众军继续追赶马忠、吴兰。眼看就要追上,忽然路边坡上喊声大起,当先那员大将高举三十八斤银板大刀俯冲而下。万余将士和纷纷由隐藏之地冒出,冲下山去。和山越兵撕杀。
山越大军本就奔走半日,人数虽然很多,却力气已乏,又忽然遭到了吴懿突袭,顿时阵脚大乱。
吴懿军经过了一日的养精蓄锐,士气、战斗力被达到了颠峰。
这一战,吴懿为了扬威,也是用了十二分精神来打这一战,什么设伏、诱敌都是他一手包办。
吴懿在阵中寻得潘临,便飞马上前,与其交战。
潘临见吴懿来势汹汹,不敢分心,集中注意力做好了战前准备。吴懿大呼冲来,二将交马,双刀相撞,火花乱溅。潘临手臂一震,暗道:“好家伙!”自知遇上了劲敌,此人武艺不在之下。
两人战了三十回合,未分胜负。潘临抽空望了一下四周战况,这一看顿时心胆剧裂。只见两万多山越战士被对方士兵压着打,对方一名士兵足可杀自己数名勇士。
潘临心底明白自己的军队锐气以丧,在战下去只有全军覆没一途。他望了一眼意气风发的吴懿,回马而逃,残余的士兵也尾随而去。
吴懿领军奋起追杀。
战场就是那么千变万化,不到一天地时间,刘备军就由原先的逃命的士兵变为为追杀敌人地勇士。
吴懿率大军紧追不舍。没有丝毫放弃的打算。
一夜就这样在两军的追击中过去,夜里潘临遇见了败退的赫尔乎,赫尔乎的失败让潘临认识到了对手地可怕,他们地一举一动几乎都在对手的算计之中。
潘临此刻只有“跑”这一个念头。索性,经过一夜地逃跑,他们终于来到了犁山道。
犁山道是通往交趾郡最近的一条道路,它离交趾郡不过短短十里,快的话。不要一个时辰就可以到达。
潘临走在犁山道的山道上,心头松了口气,顿时觉得双脚就象是灌了铅一样,沉重无比。他咬了咬牙,鼓励道:“勇士们,前面就是交趾郡了。只要我们在坚持一会儿,不要一个时辰,我们就可以舒服的坐在床上。吃着香喷喷的米饭,脚下还可以放上一盆热水,美乎乎的泡着脚。”
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一张床,一碗米饭和一盆泡脚水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奢望。
只是这很普通地一个愿望换来的确是这些败军兴奋的欢呼,众军士人人吞了几口口水。向着自己的梦想之地前进。
可是梦想是美好的,不过现实却是残酷了。正当潘临前进地时候,右面山上一声炮响,“当!”
“啊!”潘临一顿。心又提了起来。
众士兵听到炮声,都扭头朝右边山上看去,只见树林之中扯出一面雪白缎子大旗,上面绣着几个墨黑的大字:“武陵沙摩”。 武陵蛮王沙摩柯,面红眼绿,使铁蒺藜骨朵。手能撕虎裂豹,力大无穷,惜年在对抗江东讨伐军的时候。曾经连败江东三老将。乃公认的蛮族第一勇士。
在崇尚武力地山越,沙摩柯这第一勇士明显还是有些分量的。
山越残兵见了沙摩柯领着大军冲了下来,顿时面如死灰,眼中露出了绝望的神色。
潘临见远处的幼时好友神采飞扬的模样,心中一片凄怆。
“大王,你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沙摩柯武艺实在是太强了!”赫尔乎对他自己的武艺向来都非常自信,在整个蛮族谁了不服,惟独对沙摩柯异常的敬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