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衣裳凌乱。

忆起昨日,兰德尔早晨醒来时的燥意又有涌动之势。

他勒令自己清心。

但一望向宋子言执着一杆黑色毛笔的白玉手,又觉心口微燥。

以及两侧肩胛那些细小的伤痕。

不疼。

只是泛着……细细密密的痒。

宋子言在宣纸上写了一首诗,引得大家叫好称赞。

“这手小楷写得好,”一老头抚着须说,“端正娟秀,体象卓然。”

“字如其人,三个字,真漂亮。”老太太笑评。

“老白你这两个弟子不得了,十八十九的,写的字个个好看。”

白老爷子满脸自豪。

“这是谁的字体?”一个拿着他那手字欣赏的老太太问。

“刘弘珪先生的,”宋子言赧然,“但不完全是,先生的神韵我模仿不来。”

“书法嘛,人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才是对的。”老头不以为然。

“刘弘珪,唐代的吧?”

“是。”

众人讨论,而后又让兰德尔也露一手。

兰德尔和宋子言非同一种风格,他写的是行书。

字迹行云流水,飘逸绝尘。

一个老太太感叹:“兰德尔这手字,每回看我都觉得太赏心悦目了。兰德尔,你现在找女朋友了吗?”

“你还想着把自己孙女介绍给兰德尔呢?”有个老头说。

老太太打他一下。

众人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