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 第 254 章 朱元璋的发疯文学3

朕只想要GDP 初云之初 3857 字 11个月前

徐倩茂不是身穿,她是胎穿。

换个说法就是,她虽然上辈子搁现代社会里待过,但这一世也是个本世界长大的土著姑娘。

也正因为并非半路出家,所以她很了解这个时代的规矩。

那就是……没有规矩!

刚刚经历过乱世,礼仪也好,廉耻也罢,都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

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开国功臣们先前集体换老婆事件。

这体面吗?

当然不体面啊!

搁在王朝盛世,这是完全不可想象,要被言官骂烂的程度。

但是在皇后这个本朝顶配糟糠之妻站出来发话之前,有人吭过声吗?

没有!

这群跟随皇帝打天下的大老粗,受过正统文化教育的都少,腿才刚从泥地里拔/出来,他们懂什么礼仪和规矩啊!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家风这玩意儿都得是王朝建立两三代之后才能熏陶出来的。

所以徐倩茂非常明白应该怎样经营自己的人生。

刚刚经历过乱世,道德对于世人的束缚可能正处于近百年来的最低点,这诚然造成了社会的混乱,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思想的解放。

譬如在先前连年战乱、山匪随时都有可能上门的情况下,在底层百姓当中,女子缠足自然而然的就被废止了。

这时候跑不快,是真的会死人的!

而先代所流传的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时候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削弱。

还是那句话,人都活不下去了,谁还记得守节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徐倩茂打小在一座小城里长大,在彼处堪称是公主一样的人物,略微大一点的时候,乡绅家的太太倒是考虑过要不要给她缠足——毕竟是徐将军家的女儿,跟寻常的乡下女孩儿可不一样。

人家是真的要嫁入高门的。

要是将来因为一双大脚而影响了婚事,怕不是会恨他们呢。

徐倩茂听说这事儿给惊出来一身白毛汗,马上就给否了,然后赶紧给亲爹写信,吹了一通亲爹的彩虹屁。

说虽然没见过他,但是却知道他是闻名于世的大英雄,自己将来想像爹一样出征疆场,问能不能派个人来指点自己功夫。

最后才抱怨说自己怕疼,不缠足。

她娘跟她奶奶都没缠足呢,为什么她要缠?

她爹哪儿想得到女儿以后嫁人那么远啊,对缠足这回事也不怎么理解——他先前就是个平头百姓,都没见过缠足的女人!

后来娶的唐氏出身不俗,倒是缠了足,房里情浓的时候也解开看过——说实话真不好看啊!

说他是山猪吃不了细糠他也认了,好好的脚扭成那样,有什么看头?

女人嘛,能生儿子,身段窈窕,脸蛋漂亮就够了呗!

魏国公在这方面很佛系。

大女儿不想缠足,那就别缠了,反正缠了也不好看。

继妻想给小女儿缠足,行吧,你自己亲闺女,你乐意缠就缠,我也不管。

倒是大女儿有志向学武,叫他有点高兴,觉得这是虎父无犬女。

而唐氏唯恐他起意把那个野丫头接回来,又乐得见她自己傻乎乎的在婚嫁市场上贬值,当然也欣然促成此事。

要说带兵打仗,十个唐氏捆起来都比不过魏国公,但要说对于未来社会趋势的发展和走向,先天的出身所致,便是唐氏要胜过魏国公了。

她看得很清楚,天下初定的时候,大脚女人亦或者说是那些相貌平凡、举止粗鄙的命妇还有些容身之处,但是伴随着时间的发展和王朝进度的演进,这些人是注定要被淘汰掉的!

一个女孩子没有父母教养,在乡下长大,大字不识几个,没有缠过脚,还整天舞枪弄棒,谁会要这种儿媳妇呀!

听说相貌也极一般。

是以唐氏不仅不反对徐倩茂学武,还非常支持,让丈夫派了几十个人过去,耍棍的、用枪的、玩刀的应有尽有,只怕不能满足徐倩茂的需要。

就这么霍霍自己的名声吧,别来碍我的眼了。

唐氏这样想。

想要一颗糖,结果收到了豪华大礼包的徐倩茂:“……”

小小的反思了一下自己先前对于后妈的诸多揣测。

我后妈这个人,还怪好的嘞。

徐倩茂上辈子的体能就很不错,格斗很强,不然也不能当刑警。

到了这一世,先天条件就很优越——她更像她爹,骨架极大,人也结实。

倘若生在平头百姓家里,成天饿得前胸贴后背,备不住发育不起来,但她是徐将军的女儿,谁敢亏待她啊?

一个极有天赋,又有后天条件,还有名师栽培,自己也肯努力的人要是不能成功,那天底下只怕就没人能成功了。

徐倩茂其实隐约也能猜到点唐氏的想法,只是她不在乎。

她的外祖家早就死光了,亲娘也没了,除了亲爹之外,没什么要紧的亲人,名声对她来说顶什么用呢?

至于将来的丈夫……

如果他是个好人,能给予自己起码的尊重,那她此时做的事不会影响到对方什么。

如果对方是个烂人……再不让自己强大起来,是等着他把自己折磨死吗?

与其等对方折磨自己,不如养出一个足够健壮的身体,想办法折磨死他!

上一世徐倩茂见过的案例太多,深知人性之晦暗,她绝对不会削弱自己,将未来的制胜权交付到别人手上!

唐氏带着几个孩子跟魏国公和和美美,偶尔跟后宅的妾侍们吃吃小醋。

徐倩茂则在小城里猥琐发育。

读书写字,强壮体魄,做做生意,栽培得力的人手。

赚到钱之后徐倩茂自己只留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大方的拿去接济困苦,是以她在那彼处极有声名。

徐倩茂的想法是,手里可以有小钱,但不能留大钱,因为对于一个没出阁的女孩儿来说,太大的钱未必能留住。

倒不如换成名声,起码别人嘴里夸的就是她,不会是旁人。

现下回头再看,这是相当正确的做法。

皇后生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觉得这姑娘不错,打发人去养大她的地方送赏,也是探听她的名声。

徐倩茂在那儿有什么名声?

当然是好啊!

谁能说她不好?

皇后知道她做生意的事儿,女眷们谁没用过徐家脂粉呢,只是却不知道她每年都撒出去那么大一笔钱做善事,到了自己跟前,也一个字都没提。

再从侍从口中知道,便愈发觉得这女孩儿秀外慧中,这才决定要让她给自己做儿媳妇。

唐氏知道野丫头在外边做生意——礼崩乐坏的时候,早就没什么规矩不规矩了。

她拿不到徐倩茂的账本,不知道她有多少结余,只是听说她跟个傻子似的在小城里撒币,觉得这野丫头肯定攒下了不少私房,就撺掇着魏国公去要。

“大姐儿那钱也不是她一个人赚的呀,要不是打着咱们家的旗号,谁会卖她面子?外边人她都这么大方,到了自己家,却一毛不拔,哪有这样的道理?”

魏国公听不惯这种话,皱起眉来:“哪有爹娘跟孩子伸手要钱的?这事儿她跟我说过,赚到的钱多半都用来接济贫苦了,那也是我的乡邻,怎么就是外人了?!”

唐氏觑着他的神色,知道这事儿没门,神色就软了,往塌上一坐,娇怯怯的开始抹眼泪儿:“我也就是这么一说,你凶什么呀……”

魏国公就吃这套,马上开始哄人:“哎呀,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好了好了,不说了不说了。”

一直到这儿,事情都是很顺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