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说这次事件的主体其实是人而不是神,那就更好解决了。

纵火总归是严重的刑事案件。

信徒们互相用眼‌神交流着‌,儿时的默契使他们就算中间多年未见也还是能读懂对方想表达的意思。

【邪神大人是让我们在人间打官司?】

【应该是了。】

【不要吧,我害怕。】

【神界你就不怕了?】

【那里又没人认识我,而且涉及到神明的案子,绝对会上新闻的!】

【我不想在法制栏目出道呜呜呜呜呜。】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你难不成还想和他们私了?不可能的!】

【而且,现在败诉的是我们,私了也只会是我们吃亏,懂?】

【早知道我就不回‌来了……我家搬到的城市有不错的邪神殿,我可以在那里当神职人员。】

【什么?!你忘了我们曾经‌的约定了吗?】

【我们是回‌来建设家乡邪神殿的吧……】

【胆敢在这种时候说丧气话的,直接除去信徒籍!】

【哟,当了高级神职人员就是不一样啊,好大的官威呐。】

【可是除籍也不是你说的算,必须要信徒自愿或是神明决定。】

【开个玩笑,不行吗?你们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

【你拿这种事开玩笑?高级神职人员别当了,让我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