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一轮的第三款游戏里, 包括娱乐之神在内的队伍毫无悬念地取得了胜利。
单是祂一尊神明, 就为队伍做了一半以上的贡献。
祂们队能赢,确实不是靠“敌方”衬托出来的, 毕竟能走到半决赛的参赛者, 多半是有电子游戏经验或极具游戏天赋的神明。
其实看不惯的同事仍是看不惯, 但反对的声音算是小一些了。
既然有那么多除了邪神以外的神明也愿意玩电子游戏, 那就说明,这也不是完全坏的东西?
潜淆就知道, 祂们实际上还是在针对自己。
要不是他今天办了这场活动,祂们说不定仍会揣着明白装糊涂, 说自己对事不对神, 就是单纯反对电子游戏。
他看过了, 两队的比分其实相差不大,只是娱乐之神的游戏意识够强, 在最终结算的时候开了大。
原本在那个地方使用这个技能是有点儿“不划算”的,但这种时候就是能多1%赢的机会都好。
看到比赛结果后, 为队伍做出了最多贡献的败方前两名也进入了决赛, 准备在最后一轮的第二款中与刚才的“对方队伍”一决胜负。
在这种决赛的关头,邪神竟是有几分想要在此处加个广告的冲动。
不过, 他就算是打了广告,这里应该也是没什么受众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现在比赛正到最为精彩的部分,对电子游戏不感兴趣的神明们也直盯着大屏幕看。
祂们到不是想看明白这比赛,毕竟其中有一些神明在自己上场时都还不清楚规则。
只是祂们或多或少有下了赌注,谁得第几名这一点对祂们而言还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