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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比黄金更能刺激人们移民了,哪怕是北美洲的广阔富饶的土地都不行。

当地局部本土化一宣布,当地甚至连土著都还没有清理干净,铁路也没有修起来,帝国内部但凡叫得出名号的矿务公司,一个个都是组建了非洲分公司,然后跑去内洛找金矿去了。

只不过他们都去晚了,官府既然都为这金矿特地弄了个局部本土化出来,又是推动陆军出兵,修铁路什么的,自然是早早就被最肥的肉给吞了进去。

因为现在整个内洛州的土地都是属于官方土地,官府拥有所有权限,包括黄金勘测开采权。

当然了,官府自己是不会开采的。

大唐帝国的地方衙门,对于官田上的矿产,一般都会选择合作开发为主。

当地官府的财政以土地、矿山的所有权为资本,然后和专门的矿务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这样一来,地方官府财政不但能够获得税收,该能够获得股份的分红。

当然了,这只局限于在官田上,如果是私人土地,那么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人家私人拥有土地以及附属矿产,地面资源的所有权。

这一点,在西丹岛上体现的比较明显,有部分油田就是落在好几家贵族的私人封地上,最后帝国石油公司是和这些贵族们签订相关协议,从而获得石油勘测和开采权的。

但是在非洲,如今除了在南非平原以及部分沿海的海外领地,大量土地被免费发放给移民外,剩下控制区内的土地,包括一整个内洛州,那都是属于官府的。

你规模小的淘金客,跑过去淘金,官府懒得管,反正金矿区那么大,也禁制不了偷偷开采。

但是你要想在这里大规模开采黄金,就得找官府合作获得开采权了。

官府也挺黑心的,根据金矿的含金量不同,一般会直接索要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四十九之间的股份而已。

嗯,另外税还是要正常收的!

而帝国开采黄金的税可不低,高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