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南风,夏风感觉自己就是山鸡,虽然南风不是铜锣湾的扛把子,但在诺丁市也基本没人敢惹他,金牌打手,这四个字代表了什么道上混的没人不知道。
晚上,南风带他回到了住处。
让夏风意外的是,这个住处并不是什么奢华的别墅,也不是大气的高档公寓,而是开了将近一个小时车才到的外郊。
南风的车驶过一座小桥,视野中出现了一片小平房,随后,他将车随意的停在了路边上。
“下车吧,这就是我家。”
“你就住这?”
“恩,没事的时候我都回来住,佛里多老大交代任务就不回来了。”
跟着南风走进他所谓的“家”,夏风总觉得怪怪的,可以看的出来,这一片外郊属于诺丁市的平民区。
南风的这栋小平房嘛,说不上破旧,但也绝对称不上高档,最多就算是小康水平,70多平米,两室一厅,他稍微跳起来就能碰到天花板。
“从今天开始你就和我住这了,随意点,就当自己家一样,对了,冰箱里有啤酒。”
南风把外套扔在沙发上,踢着拖鞋回屋换了一条大裤衩。
将从冰箱里拿出的冰啤酒丢给夏风一罐,南风拿起遥控器,靠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
夏风缓缓坐到南风旁边,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南风,你为什么要住在这种地方?”
南风一边换台一边回道。
“这地方不好吗?”